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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十表·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

司马迁 著

原文:

      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
      汉世之初,矫枉过正。欲大本枝,先封同姓。建元已后,籓翰克盛。主父上言,推恩下令。长沙济北,中山赵敬。分邑广封。振振在咏。扞城御侮,晔晔辉映。百足不僵,一人有庆。

译文:

      皇上下诏给御史大夫说:“诸侯王凡有愿意把恩惠推及自己的私亲((私恩:汉初诸侯王死后,由嫡子继承其土地爵位,而其他的儿子没有土地分封。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令诸侯王把土地分封给其余众子为侯国,这样一个诸侯国被分为若干个小诸侯国,实力大为削弱。)),分封子弟城邑的,命令他们各自条列上报,朕将临时决定这些王子侯的名号。”
      太史公说:真是伟大啊,天子的恩德!天子有了可贺之事,天下都能承蒙恩泽。
      在汉朝初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来纠正弊病。他们试图恢复壮大国家的根本,于是首先封赏同姓的功臣。自建元年代以来,很多捍卫王室的重臣都得到了重用。主父偃上奏建议(诸侯王把土地分封给其余众子),皇帝颁发了推恩令。长沙地区与北方的中山赵家,都分别得到了广泛的封赏。领地扩大,百姓歌功颂德之声四起。城池坚固,国家不再受到侵犯,国内和国外都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国家百姓安居乐业,个人的幸福也成为了国家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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