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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告子章句上·第十节

孟子及其弟子著〔春秋战国〕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苟:《诗"唐风"采苓》:“人之为言,苟亦无信。”《礼记·曲礼上》:“临财毋苟得。”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仆虽怯儒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韩诗外传》:“不恤乎公道之达义,偷合苟同,以持禄养者,是谓国贼也。”这里用为随便之意。
豆:甲骨文字形,形似高脚盘,或有盖。从“豆”的字或与食器有关,或与豆类有关。《诗·小雅·楚茨》:“或燔或炙,君妇莫莫,为豆孔庶。”《诗·大雅·生民》:“卬盛于豆。”《诗·鲁颂·閟宫》:“笾豆大房。”《尔雅》:“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说文》:“豆,古食肉器也。”本义是指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出现,盛行于商周时,多陶制,也有青铜制或木制涂漆的。后世也作礼器。这里用为器皿之意。
嘑:(hū)通“呼”,《诗·大雅·荡》:“式号式嘑。”《礼记·曲礼上》:“城上不嘑。”《仪礼·士昏礼》:“媵侍于户外,嘑则闻。”《史记·滑稽列传》:“嘑河伯妇来。”《广韵》:“嘑,唤也。”这里用为大声叫喊之意。
蹴:(cù)《荀子·哀公》:“孔子蹴然曰。”《说文》:“蹴,蹑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蹴,蹋也。以足逆蹋曰蹴。”这里用为踩踏之意。
辟:通“避”,逃避,躲避。
蹴尔:以脚践踏。
得:通“德”,感激。
乡:同“向”,一向,向来,从前。
万钟:指俸禄很多。钟,古代计量单位。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但这两样东西不可能同时得到,那么就舍弃鱼而要熊掌。生,是我想要的;最佳行为方式,也是我想要的;但这两样东西不可能同时得到,那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最佳行为方式。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我就不想去随随便便地得到。死亡亦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东西超过了死亡,所以光害怕是避开不了的。如果使人们所想要的不超过生命,那么所有求生的手段,有何不可用呢?如果使人们所厌恶的不超过死亡,那么凡是可以避开灾患的手段,为什么不去做呢?由此有能生存的手段却不去用,由此得以避开灾害的事情却不去做,是因为所想要的超过了生命,所厌恶的超过了死亡。不仅贤能的人有这样的心思,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没有丧失本性。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得到它就可以生存,得不到就会死去,大声叫喊着给予,路上的行人都不会接受;践踏过再给人,连乞丐都不屑一顾;万钟的厚禄如果不辨别社会行为规范和最佳行为方式就接受,这万钟的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宫室的壮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认识的穷困的人对自己的感激吗?过去宁愿身死都不接受,如今为了宫室的壮美而为之;过去宁愿身死都不接受,如今为了妻妾的侍奉而为之,过去宁愿身死都不接受,如今为了认识的穷困的人对自己的感激而为之,这些事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迷失了本性。”

评析:

      此段文言文为孟子所论“义与生”的关系,充分展现了孟子对于人的本性和道德选择的深刻见解。从开篇的“鱼与熊掌”比喻,到后续的“生与义”抉择,孟子构建了一个关于人性、道德和价值的哲学体系。
      孟子首先借助鱼和熊掌的形象比喻来阐述当两者不能兼得时,人们应该如何取舍。这种取舍之道,实际上是对人生价值观的考验。孟子认为,当生命与道义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道义,因为道义比生命更有价值。这并不是说生命不重要,而是在强调某些精神层面的追求,如正义和真理,远超过物质和生命的价值。
      接着,孟子深入探讨了人们对待生死的态度。他指出,大多数人都渴望生存,厌恶死亡,但有些人为了追求更高的道义价值,宁愿舍弃生命,也不愿违背原则。这种对待生死的态度,实际上是人的本性和良知的体现。孟子认为,这种本性和良知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贤者能够始终保持而不丧失。
      通过对比“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孟子进一步阐明了道义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即使是微不足道的食物,如果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也不应该接受;反之,即使是再大的经济利益,如果违背道义,也不值得追求。这里,孟子实际上在告诫人们,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而丧失了人的本性和良知。
      最后,孟子批判了那些为了物质享受而违背道义的行为。他认为,这些人已经丧失了人的本性和良知,成为了物质的奴隶。这种批判不仅是对当时社会的反思,也是对后人的警示。
      孟子的这段论述,以其深邃的哲学思考和精湛的表达艺术,成为了中国古代道德哲学的重要篇章。它告诫人们,在面临生与死的抉择时,应该坚守道义和良知,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同时,它也提醒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不要在社会的大潮中迷失自我。孟子的这种道德观和人生观对于我们今天的生活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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