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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微子篇·第八章

孔子及其弟子著〔春秋战国〕

原文: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注释:

逸:同“佚”,散失、遗弃。
虞仲、夷逸、朱张、少连:此四人身世无从考,从文中意思看,当是没落贵族。
放:放置,不再谈论世事。

译文:

      被遗落的人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屈辱自己的身分,这是伯夷叔齐吧。”说柳下惠、少连是“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说话合乎伦理,行为合乎人心。”说虞仲、夷逸“过着隐居的生活,说话很随便,能洁身自爱,离开官位合乎权宜。”“我却同这些人不同,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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