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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宪问篇·第三十六章

孔子及其弟子著〔春秋战国〕

原文:

      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注释:

公伯寮:姓公伯名寮,字子周,孔子的学生,曾任季氏的家臣。
愬:音sù,同“诉”,告发,诽谤。
子服景伯:鲁国大夫,姓子服名伯,景是他的谥号。
肆诸市朝:古时处死罪人后陈尸示众。

译文:

      公伯寮向季孙告发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给孔子,并且说:“季孙氏已经被公伯寮迷惑了,我的力量能够把公伯寮杀了,把他陈尸于市。”孔子说:“道能够得到推行,是天命决定的;道不能得到推行,也是天命决定的。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评析:

      在本章里,孔子又一次谈到自己的天命思想。“道”能否推行,在天命而不在人为,即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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