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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宪问篇·第八章

孔子及其弟子著〔春秋战国〕

原文:

      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注释:

命:指国家的政令。
裨谌:音bì chén,人名,郑国的大夫。
世叔:即子太叔,名游吉,郑国的大夫。子产死后,继子产为郑国宰相。
行人:官名,掌管朝觐聘问,即外交事务。
子羽:郑国大夫公孙挥的字。
东里:地名,郑国大夫子产居住的地方。

译文:

      孔子说:“郑国发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谌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见,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饰,由子产作最后修改润色。”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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