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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为政篇·第二十四章

孔子及其弟子著〔春秋战国〕

原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注释:

鬼:有两种解释:一是指鬼神,二是指死去的祖先。这里泛指鬼神。
谄:音chǎn ,谄媚、阿谀。
义:人应该做的事就是义。

译文:

      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

评析:

      在本章中,孔子又提出义和勇的概念,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论语集解》注:义,所宜为。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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